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镇联络站前期辅导:根据《奉贤区申办福利企业参考条件》,至企业现场察看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辅导企业办理录用残疾职工、表格填写等工作。
福利企业管理站受理资料: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出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受理通知书,资料不全,请予补正(发放补正材料通知书)。
福利企业管理站初审: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初审意见,安排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并作好现场核查笔录,企业提供当月全厂职工花名册、出勤记录、发放工资凭证以及上海市单位招用人员备案名册等,初审合格,报市福利企业管理处核准,初审不合格,资料退回企业。
市福利企业管理处标准: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予以认定答复,并颁发《福利企业证书》;不符合资格条件,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关联企业转办福利企业
将福利企业资格转办至属同一人经营者的关联企业,原企业注销福利企业资格,申办手续按新办企业,但可适当照顾。历年国家扶持资金及残疾职工保障金有2种处理方式:1、新福利企业作出承诺,将两笔资金的管理权转至新企业,由企业履行管理、使用和偿付义务;2、按照企业帐面上提取国家扶持资金及残疾职工保障金按一定比例收缴。
招用区外户籍残疾人
由各镇社会保障部门发函,求证《残疾人证》真伪以及是否在当地企业安置就业。提供资料时附求证回执、本地居住证证明,其它与本地区招用残疾职工相同。